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公办)

学习年限:三年

招生范围:湖北、河南、河北、内蒙古、海南、甘肃、江苏、浙江、山东、山西、新疆、陕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安徽、湖南、江西。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或参加艺术院校组织的专业单考,且成绩合格。

1、文理类考生:按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照顾录取规定。

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别为500元、1000元、1200元。

学院建立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资助、勤工助学等大学生助学机制。

2、30%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30%的学生可获得学院奖、助学金

4、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由湖北省毕办签发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就业实行学校推荐就业,双向选择。

学院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26号

QQ群:34147661 41875635

邮箱:hbjhart@263.net

电话:0728-6239001 6239003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