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地处人杰地灵的湖北省黄冈市。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120余万册,中央财政支持的高职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68个,校外实训基地525个,就业基地1000余个。现设8院、2部、3中心共13个教学单位,53个专业,在校学生20000余人。校内专任教师79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26人。
二、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及校企合作情况)
三、报考须知
2、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要求参加全省术科联考,我校无加试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线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分数线为准。
4、接收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
6、表演艺术专业招考条件:
7、学费:校企合作专业:10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其它专业:4000元/年。
1、普通专科毕业生学业成绩合格者获国家统一颁发的普通大专文凭。
3、学校负责推荐安置就业。
联系电话:0713-8345082 8346367 传真:0713-8346059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南湖教育区桃园街109号 邮编:43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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