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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各省级招办和学校纪委的监督。
第三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暂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条 学校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划分专业时,实行按专业志愿和分数优先规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根据高考成绩和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各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划分专业时将以分数级差标准录取到各专业。同等条件下且分数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学校对符合招生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规定给予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我校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奖学金等等,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金2000元—100元),并在毕业时优先推荐就业。
第十四条 我校学费、住宿费、杂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
联系电话:027-87802399 027-87611623-9517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027.com E—mail: zjc@w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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