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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75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学院设主校区和西校区,主校区地址为注册地址,西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

  第九条 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 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五条 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分数再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六章 入学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奖助学制度

  第二十四条 社会企事业单位在我院设置众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校内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邮政编码:430079

  (三)E-mail:jianm_lee@vip.163.com

  (四)联系电话:(027)87563713 87563702 87590771 87564887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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