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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淮北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1、 依据国家教育部2010年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新生。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5、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也可报考,但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9、已通过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培养成本比较高的专业上浮10%);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900元(培养成本比较高的专业上浮10%);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290元;艺术类专业中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设计、绘画、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电子邮件:zsbliushiping@126.com

  网 址:http://www.c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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