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河北金融学院创建于1952年,原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2000年4月划转河北省人民政府,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建。学校占地1323亩,坐落于古城保定。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1、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3、对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条件下,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满额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所报专业志愿录满,考生同意调剂,可安排在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奖助措施:学校设有奖学金。同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和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起“奖、贷、助、补、减”的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学费实行减免政策,并帮助学生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同时,学校为学生在校内和校外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七、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071051
传真:0312—3338001
E_mail: hbjrxsc@126.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河北金融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 下一篇:河北金融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河北金融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河北金融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