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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1.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大学

  3. 办学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7. 办学特色: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现有31个学院,9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二、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有部分本科专业仍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三、报考条件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理工、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分类录取。

  3.文史、理工各专业录取方法: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1)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1.我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第一学年预收学费,分别为:艺术类各专业57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45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3700元/人;文史类各专业3400元/人。

  住宿费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入学复查

  七、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咨询电话:0379- 65627020、65627021、64270929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1.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3.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参照本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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