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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招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选拔具有突出技能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豫教办学〔2016〕25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2016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如下:

  第一条 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548号

  学校下设化学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商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医药学院等9个学院,本科部等4部1中心,现开设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39个,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化学工程与工艺、测控技术与仪器两个本科专业。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2、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理解和尊重考生意愿。

  4、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五条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 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JAVA工程师方向)收取6200元/年培训认证费用;计算机应用技术(4G移动互联网工程师方向)收取7000/年培训认证费用。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LED应用产品结构设计方向)、工业机器人技术(遥控飞行器方向))除学费外另收取4000元/年校企合作定向培养费用。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八章 学校地址、联系方式

  邮 编:450042

  传 真:(0371)67842282

  电子邮箱:hnhgzy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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