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六)办学情况:
第三条 学校地址: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学校专任教师931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46名,其中教授100人,副高以上职称355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部门。
第八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部门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面向河南省招生;普通专科面向全国18个省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本科或者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根据专业的不同,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400元/年或3700元/年;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年或36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或5600元/年。体育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600元/年。对外合作办学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分别为8800元/年、9600元/年、12000元/年和13000元/年。软件类专科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年到1000元/年。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和地方相关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85305166 85305366
邮箱:hnczxsc@163.com
龙子湖校区联系方式:
传真:0371-69303623
网址:www.haie.edu.cn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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