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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受委托起草的全国首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保护地方立法通过审议

2021-06-01 0 新闻公告 来源:贵州大学新闻网

贵大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5月27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该条例是法学院受委托起草的全国首部关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立法,是法学院为民务实,服务地方立法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也为贵州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

据悉,2019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书记、省长为组长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工作方案》,把制定出台《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自法学院承担该条例的起草工作以来,学院领导高度重视,选取专家组成起草团队。起草团队以弘扬长征精神,传承长征文化,保护长征文物为目标,围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全程参与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等单位组织的立法调研、改稿会、征求意见会等,并最终在此基础上撰写了《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

文字:法学院 李萍

编辑:陈思鱼

责任编辑:张蝉

编审: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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