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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审查工作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及家长全面、准确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网 址:http://www. gztrc.edu.cn

  E-mail:trxyzjc@163.com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第七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发改委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gztrc.edu.cn:83/zxfw查询。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体育、艺术类及相关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文、理兼招。录取原则为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肢体畸形。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护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6厘米以上。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等资助、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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