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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三、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号

  五、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普通 高等院校

  七、学院概况

  我院创建于1983年。31年来,我院始终坚持特色办学的方向,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已成为全区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中心。目前,我院拥有一个省级优势专业和三门省部级精品课程,有专任教师200多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60多人,教授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大部分教师都是具有律师资格或经济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我院注重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办学30年来,我院向社会输送了2万多名毕业生,学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大多数学生毕业时通过学校分配或推荐工作于全区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公司企业、金融保险、房地产等单位,很多学生成为所在单位的中坚力量,不少人担任了重要的领导职务,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是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各行各业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将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法律人才不仅为立法、司法、执法等部门所需要,而且日益成为整个社会全方位急需的通用人才,成为管理国家和各项社会事务的主干人才。可以预见,法律人才的就业之路是广阔的,前景是美好的。

  八、招生计划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具体分专业不同收费不同,总体收费区间:5200-6000元/年.人。

  (三)书费:预收书费5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

  (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三)男女比例要求: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两个专业要求女生比例不超本专业招生总数的30%,其它专业无限制。

  (五)投档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比例投档录取。

  (七)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十二、奖助学金

  十三、毕业

  2.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学院招生网站或区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六、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771-5701232,5703413

  E-mail:zhaoshengban12@tom.com 网 址:www.gxzf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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