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八条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第九条学院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市,始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学院总面积1100.13亩,校舍总面积31.02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587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顾问1人,教授25人,博士7人、博士生导师2人。设有8个系2个教学部,63个高职专业(方向)。目前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1020人,成人教育学生3500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连续10年荣获“广西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被批准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第十条录取规则及要求:
二、身体健康要求: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火电厂集控运行、供用电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输变电工程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远程监测与控制方向)、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工业设计(产品艺术造型及模具设计方向)、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水电站设备及自动化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同时,对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
高职高专提前批按顺序志愿投档;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住宿费:900元/年;书费按实支收取。
第十二条奖、助、贷学金:
二、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相应类别的奖、助、贷学金。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长堽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530023)
电子邮件:zjc@gxsdxy.cngxsdxy@163.com
学院网址:www.gxsd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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