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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382)于1942年创立。近年来,先后被评为或确定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学院有7个系共3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300多人,现有教师437人。近四年,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 2005年97.91%,2006年95.02%,2007年96.96%,2008年96.36%。

  联系方法: http://www.gxnyxy.com.cn,E-mail:gxnxzjb@163.com

  二、招生计划

  2、招生计划:2009年计划招收大专层次高职新生25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收费标准: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年学费参考标准为4500~6000元/年,住宿费为400~800元/年,书费为500元/年(代收,多还少补)。

  1、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人

  7、学院奖学金:每学期评比一次,奖励面30%左右。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3、男女比例: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2)对于所填专业志愿均不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所填的“部分服从专业调剂”内的专业志愿进行调剂录取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4)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和部分服从或全部服从专业调剂尚不能录取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六、留学说明

  七、毕业待遇

  2、就业推荐:按照国家有关的政策办理毕业生手续;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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