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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高招生章程

  一、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广西唯一的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建设部确定的“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高职教育实训基地”。

  院校代码:13138

  学院网站:http://www.gxjsxy.cn

  二、我院2013年面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地详细的招生类别、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请参阅各地高招办向社会公布的高考招生信息。

  四、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

  (一)进档考生的录取与安排专业的办法:

  2.进档考生依据各地高招办制定的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由我院划定若干个分数段(每段相差为3~5分)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在同一分数段里,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分考生的专业,即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1专业志愿,其次满足第2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第6专业志愿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以参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或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属子女等。

  (二)外语要求:英语。

  (四)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六)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1.高考成绩在广西二本线以上,且名列我院理工类前十五名、文史类前五名的广西新生,可在学院现有的专业中任选一个专业就读;

  六、收费标准:我院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参考标准为6000—8500元/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为400—800元/年,书费按实支收取。

  (一)国内二年

  (2)住宿费800元/人·年。

  (1)学费(包括保险和学杂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19154纽币/人·年(约9.5万元人民币/人·年);室内设计技术专业为19705纽币/人·年(约9.75万元人民币/人·年)。

  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将执行我校同专业普通班的教学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七)学院“一分钱”基金会助学金;

  (九)学院华都奖学金:一等奖8人(奖金1400元/年·人),二等奖16人(奖金800元/年·人);

  八、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在入校体检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检标准的新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执行。

  十、本章程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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