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 取
第八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
第十二条 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同科类考生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的顺序录取。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录取总分高者;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总成绩高者;依次类推。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便于今后就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食品行业禁忌症(如传染性疾病等)。
第十八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并实行文、理兼招。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纪律检查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三条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学院代码:13526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电子信箱sszsb666@163.com
手机访问地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575.html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 08-05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