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毗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校园环境优美,生活条件完备。学院先后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 “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所有学生公寓被评为“广西高校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学生食堂被评为“广西高校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被评为首批广西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示范中心。
二、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六、录取要求
2、外语考试语种:公外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录取规则
2、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分数(含各类加分)从高到低,并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等分类录取。
6、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实际办学成本,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其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学费为1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7000元/生·年),当年新增专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若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学费按月办理退费手续。
学习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我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教育方针。为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及各种单项奖等多种奖学金。学院设特等奖学金10000元/年,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年、3000元/年、1500元/年,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
十二、通讯地址:桂林市花江高校科技园区东阳路3号
学院网站:http://i.guet.edu.cn/
联系人:陈老师、梁老师
传真:0773-2290532;2290530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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