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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院性质:学院属于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十条 学习形式和学制:全日制 三年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知能合一,敢为人先

  第十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统招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计划,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条 专业志愿分配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网站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院支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录取时根据有关政策可适当向以上地区倾斜。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各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六章 其它

  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政策做休学或退学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院收费标准。

  2、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甘肃省财政厅下发的甘发改收费[2014]107号执行,住宿费900-1200元/年·人,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的标准收费。

  第三十三条 学院专业计划、招生专业等详细信息可在当年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学院网站中查阅。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107号

  学院网址:http://www.gsjdxy.com

  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61.178.129.96:8888/zsxx/Index.html

  学院招生咨询QQ群:203859342

  第三十五条 学院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规定若与本章程不相符,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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