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8〕45号)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8〕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领导机构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是在校招生委员会和“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第四条专业考试
2.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6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贵州理工学院综合楼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4.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7日,评卷工作在7月11日前完成。
1.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加计入总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从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3.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录取。
第七条收费及标准我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1.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等,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贵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理工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监察电话:0851-88210713
网 址:http://www.git.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1.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和教务处网站及时发布“专升本”的有关通知和信息。相关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网上查询地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025 2.本章程由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贵州理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 上一篇: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 下一篇:贵州理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贵州理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08-05
- 贵州理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贵州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贵州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贵州理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