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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告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北大学城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退费等说明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因故退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录取

  4、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普通类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为5分;2、3志愿为3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末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北大学城 邮编:110148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11.com E-mail: zsc@gg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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