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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校址:上海浦东康桥路1500号

3、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5、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6、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除商务日语专业不限语种,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7、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9、录取规则:已通过专业测试的上海艺术类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和专业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外省市艺术类考生,按该省艺术类专业各批次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学费标准:2006年学院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年13000元,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12、联系电话、网址:021-68130020、68130021、58137880,www.gench.com.cn

13、贫困生资助体系:奖贷学金政策等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14、监督电话:021-58139599

上海建桥学院

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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