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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狮山南海软件科技园,邮政编码:528225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发展目标:建设成“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第十一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我校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与韩山师范学院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韩山师范学院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韩山师范学院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学校招生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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