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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本科生广东省3800名,外省(包括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新疆)200名。二、录取条件   报考广东医学院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是: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规与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英语等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其它专业的选考科目均为化学、生物、物理。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体检要求,除医学信息管理、临床工程、应用心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法规与行政管理、医疗保险、医学英语等专业外,其它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三、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省招生办投档情况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对考分进入第一批录取线的考生,按其所报第一志愿的专业安排就读。其他考生按高低分及志愿先后排列,主要由电脑派位安排就读专业。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安排视各专业的具体录取情况而定。对考分不高的不服从志愿者,在无法根据其志愿安排专业的情况下将予以退档。四、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我校收取学费的标准除英语(医学英语)专业为每人每年收4730元外,其余为每人每年收5280元。住宿费湛江校区是根据住宿条件分别按每人750、1000、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东莞校区每人1500元?年,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教材费是每人预收500元,学生毕业时结算,多还少补。五、奖学金及助学措施 (一)设置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面为在校生总数的25%,每年评选一次。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为800元。  2、单项奖学金。有近十项,奖金分别为300元至1000元不等。  3、国家奖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专门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贫困大学生。

                                 广 东 医 学 院                                 二00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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