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面向广东省及外省招生。办学性质:公办学院代码:13707一、录取条件:学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考试和术科(专业)考试,并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的规定进行录取。二、录取原则:1、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进度安排,在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s2、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广东省招办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广东省招办的投档原则、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专业成绩认可广东省统考成绩。对参加相关院校专业(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表演类(舞蹈表演、影视表演)专业考生,优先录取。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5、对文化课成绩偏低,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经广东省招办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6、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7、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三、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美术类:6800~9200元/年音乐类:7800~92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四、奖、贷学金助学情况:1、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一等:6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2、设立学术科研创新奖、文体及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公德贡献奖等单项奖。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五、联系方式: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4810201,34810200 传真:020?34810200电子邮件:gdw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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