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 (高职综合评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贵州省惠水县百鸟河数字小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2、“康复治疗技术”和“现代流行音乐”专业仅招收应往届三校(中职校、技校、职高)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视障学生。报考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能独立生活和学习的视障类残疾人员。
报考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考生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第二次填报时间:4月3日9:00—4月8日12:00。
1、考试时间:第一次为2018年3月18日;第二次为2018年4月15日。
3、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由学校单独封闭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各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文化素质以高中学业水平给出评价分值占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总分100分。
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精准扶贫”新生奖学金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享受三年“零学费”就读(政府给予3500元/年学费补助,学校给予3000元/年的学费补助),需按学年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记录、不及格记录者取消学校学费补助资格。
第十四条 国家奖助学金
第十五条 “爱心帮扶基金”及其他措施
2、学校每年有大批爱心人士捐赠,帮助部分特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
4、对盲人学生实行“三免三提供”的助学方式,即免学费、书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费、学习用品、每年寒暑假往返家庭1000元以内的交通费。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官方微信
联系电话:0854-6323333 6323033
网址:http://www.forerunnercollege.com/
详细地址: 贵州省惠水县百鸟河数字小镇
邮政编码:5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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