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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二条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2017年福建省高职高专批次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省外高职高专批招生根据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档与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录取。

  招生计划数以招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

  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学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院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及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七条 奖、助学金制度

  2、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在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及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38.cn 学院微信公众号:fjvcob

  热线电话:0591-83743046、88074133(兼传真)

  投诉电话:0591—83741907(陈老师)

  1.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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