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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院被省教育厅列入对接台湾有关大学推广教育的的5个基地之一,位于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地带的莆田,占地面积535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8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中级职称教师8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5人,“双师型”教师89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人、全国化工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教育厅科研项目B类课题4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00万元,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与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应用化工实训基地、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IT职业技术教育工程定点院校、福建省自学考试定点院校。学院开设26个专业,在校生6000多人,积极探索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大力开展订单教育,逐步形成了“企业需求驱动重构课程模块,培养双高人才”的办学特色,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与省内6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注重学生的职业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校生参加全国、全省各项技能竞赛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人文精神、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成立学生社团30多个,学生管理规范、校园风气良好,先后被评为莆田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五四红旗团委”、“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园林绿化先进单位”; 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学校优秀组织奖、福建省第三届青年志愿者工作组织奖、福建省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队、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1、学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3、学校代码:13772

  5、学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邮编:351254

  1、分省分专业计划:我院2010年专科招生计划均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详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

  3、招生区域:福建、安徽、江西、甘肃、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10省。

  四、学费标准:

  五、录取规则:

  2、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考分高低、综合素质给予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六、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4、申诉电话:0594-7658066 7659335

  1、由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八、入学、助学及毕业

  2、我院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特困生学习,详见招生简章或浏览学院网页。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4-8166999 7687695 7655059 7655016 7685735

  学院网址: www.fjmzw.com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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