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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概况及校址: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类型:

  四、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

  五、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学习年限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七、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九、学费标准,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十、录取规则: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4、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省份确定的分数线;按福建省高招办有关规定,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我院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园艺技术等三个农林类专业可加10分投档。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6、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9-8870646。可通过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申诉。

  十三、帮困和奖学金制度

  2、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选办法》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4、学院为贫困生入学安排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网址: http://www.fjlzy.com_ Email:zjb@fjl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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