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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

学校名称: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招生性质:国家计划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招生专业均应为省教育厅审批并备案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定计划为准。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广大考生利益。

3、考生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实际成绩择优录取。

5、录取时按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比例提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7、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按成绩择优录取。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收费均按甘肃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执行。

1、国家奖学金:奖励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学生, 8000元/年•生。

3、邵氏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奖励文化课考生前10名, 艺术类考生前2名,音乐、美术各1名,共计12名。3000元/年•生,可连续享受3年。

5、学峰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2000元/年•生,可连续享受3年。

八、办学地点

联系人: 包老师 陈老师

电子信箱:dxsz1234@dxatc.cn

邮政编码:743000

以上条款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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