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主页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七年。

主要办学条件:专任教师43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5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079万元,图书6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学制

授予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四年

工学

网络工程

080601

四年

工学

自动化

080701

四年

工学

通信工程

120201K

四年

管理学

市场营销

文、理

120102

四年

管理学

公共事业管理

文、理

120601

四年

管理学

工程管理

120105

四年

工学

建筑学

081001

四年

工学

测绘工程

082803

四年

工学

环境设计

文、理(艺)

050201

四年

文学

日语

文、理

050302

四年

文学

数字媒体艺术

文、理(艺)

在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印章。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2、学生因故退学,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1、调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6、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b.考生除在江苏省高考英语满分120分的情况下,需达到40分(含40分)外,其余省份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艺术联(统)考成绩×2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做休学处理,专业受限者将由学院对其专业进行调整。

八、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

咨询电话:0411-62770151、62770152、62770153、62770154、62770155、62770156、82177088

学院网址:http://city.dlut.edu.cn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