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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北京经济开发区凉水河畔,占地807亩,总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良好的办学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学生营造了优越的学习、生活环境。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教职工900多人。学校秉承“求实、创新、厚德、重艺”的校训,坚持“人才培养高端化、校企合作品牌化、教育标准国际化”的“三化”战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学协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新模式、新方法,全面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多年来坚持聚焦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开设有机械与电气类、汽车与交通类、艺术与设计类、电子与信息类、食品与生物类、经济与管理类六大类30个专业,实施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教育、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等多层次教育,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10万余名。

  录取原则:

  一、笔试成绩:

  二、面试成绩:

  三、申请免试条件:

  *中职毕业生: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面试:(免面试考生成绩按240分计)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入学:(免试入学考生成绩按240分计)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高中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者

  *服役期间个人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四、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330分)=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农户加分成绩(满分10分) + 特长加分成绩(满分20分)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八、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收费标准:

  奖助政策:

  制度,更好的激励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更好帮助困难学生,奖助政策如下所示:

  1.学生国家奖学金

  3.学生国家助学金

  5.学生物价补贴

  7.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二、 学校资助政策

  2.学生勤工助学政策

  4.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6.学生学费减免办法

  其它情况: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176

  监督电话:010-87220596

  网 址: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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