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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

  2、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经济学、英语+软件工程、日语+软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软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软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软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工业工程+软件工程、交通工程+软件工程、土木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软件工程、工商管理类+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工业设计+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专升本)专业在旅顺口校区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216号;

  4、软件工程(软件技术方向、软件构架设计方向、嵌入式系统方向、动漫设计方向、软件测试方向)以上专业与安博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交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交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办学地点:大连市旅顺南路天地软件园;同时,引入安博教育集团大学生就业导航平台,促进大学生就业;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到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1、英语+软件工程、日语+软件工程上述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3、软件工程(软件技术方向)、软件工程(软件构架设计方向)、软件工程(嵌入式系统方向)、软件工程(动漫设计方向)、软件工程(软件测试方向)、软件技术(高职)上述专业学校只设英语、日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5、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交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交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大连交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交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交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2010年我校本科、高职(专科)学费以及公寓费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费;

  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的办法:

  学校依照国家政策指导学生申请国家及辽宁省奖、助学金。

  (2)、申请助学金和贷学金的办法:

  (3)特困生: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主要采取以下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专项奖学金;社会团体或个人的资助。

  1、成立“大连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10年的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的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认真做好2010年招生各项工作;

  3、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为“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为“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为“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为“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9、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七、联系方式:

  办公部门:大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411)84106239

  传 真:(0411)84630741

  电子信箱:zsb@djtu.edu.cn

  *最后以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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