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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975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十一条 2018年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本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十八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文考总分高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考分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艺术类、计算机类专业72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

  (2)学校奖学金:

  B.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金5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

  第二十八条 勤工助学:对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QQ:385664642 传 真:0595-23575178

  投诉电话:0595-23522903

  邮政编码:362500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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