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报名推荐以及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办科教发〔2021〕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活动的报名推荐和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推荐
(一)流程要求
1.报名网址。本届展示活动通过“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统一进行网络报名,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科教综合服务平台(http://kjfw.mct.gov.cn/)、大连艺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dac.edu.cn)进入。
2.账户分配。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国煤矿文工团艺术学校、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有关院校、各独立设置音乐学院、本届活动承办院校、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机构的账户将由组委会统一分配。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创建本地区其他相关院校的报名账户。
3.信息填报。各报名院校(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活动章程要求,通过系统填报学生、曲目、指导教师以及院校领队等相关信息,上传曲目视频,确认无误后导出《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系统,最后通过系统统一提交。
4.初选推荐。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国煤矿文工团艺术学校、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有关院校、各独立设置音乐学院、本届活动承办院校、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机构应按照《通知》中活动章程要求,通过系统严格审核本地(本单位)的报名信息,重点审核学生及指导教师身份信息、曲目视频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通过系统推荐上报时,应按规定名额进行推荐(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机构推荐名额由组委会统筹),确认无误后应导出《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系统,最后通过系统统一提交。初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组织保障,创新工作方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审核把关。
5.时间要求。本次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此期间各院校(单位)可通过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国煤矿文工团艺术学校、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有关院校、各独立设置音乐学院、本届活动承办院校通过系统向组委会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机构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学生及曲目以系统正式提交的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根据时间要求妥善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报名和推荐工作。
(二)注意事项
1.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国煤矿文工团艺术学校、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有关院校、各独立设置音乐学院、本届活动承办院校分别明确1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本次活动的报名组织工作,系统账户以及操作指南将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反馈各联络员。请于4月12日前将《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以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mzqyzy2021@dac.edu.cn。
2.账户分配后,各院校(单位)应及时修改账户密码,该账户将作为今后各届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报名、初选推荐以及专家推荐的固定使用账户,务必妥善管理。
(三)联系方式
大连艺术学院:常薇18604088935
陈佳 13942612701
系统技术支持QQ群:257337343
二、专家推荐
(一)推荐单位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直属单位和参与共建有关院校、各独立设置音乐学院、本届活动承办院校可作为推荐单位。
(二)推荐专业
1.吹管乐器类:竹笛、唢呐、笙、管子。
2.拉弦乐器类:二胡、板胡、高胡。
3.弹拨乐器类:古筝、扬琴、古琴、箜篌、琵琶、柳琴、
中阮、三弦。
4.打击乐器类:大堂鼓、排鼓、板鼓等中国传统打击乐器。
5.作曲、指挥、京胡。
(三)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能够严把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关。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3.专业精湛,教学经验丰富,有较深的艺术造诣。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组工作,服从组委会的管理。
5.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为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退休人员)。
(四)名额要求
1.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直属单位和参与共建有关院校(不含独立设置音乐学院)、本届活动承办院校参照推荐专业,每单位推荐总人数不超过8人。推荐人员应为不同专业。
2.11所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即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排名不分先后)参照推荐专业,推荐名额不超过以下限定:吹管乐器类、拉弦乐器类、弹拨乐器类各3人,打击乐器类2人,作曲(或指挥、京胡)1人。推荐人员应为不同专业。
(五)推荐流程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系统登记专家信息并完成推荐工作。系统保存了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各院校(单位)已推荐的专家信息,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可以对上届专家审核确认后继续推荐,也可以推荐新的人员。所有推荐人员应填写《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推荐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专家信息登记表》),推荐单位通过系统录入专家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专家信息登记表》扫描件,同时应导出《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专家信息汇总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上传系统。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直属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专家信息登记表》《专家信息汇总表》等材料公文交换或邮寄至科技教育司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sjyc@163.com。
(六)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教育处:张齐 010-59882068
附件:1. 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
示活动报名情况汇总表
2.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
示活动推荐情况汇总表
3.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
示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4.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
示活动推荐专家信息登记表
5.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
示活动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2021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https://www.kdocs.cn/l/sirSaFmjPVms?f=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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