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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山西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晋中市)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五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和人才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第八条 校考考生应执行生源地关于参加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规定。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不录取患有无法完成学业或严重影响学习的疾病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份对考生的加分政策,高考文化成绩使用特征成绩(加分后的成绩)。

  第十三条 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山西省内使用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省外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贵州省使用广播电视编导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音艺术专业使用各省份音乐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舞蹈表演专业使用各省份舞蹈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口升学录取时,执行山西省录取规则和相关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公寓管理费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cusx.edu.cn或www.arft.net

  学校地址:山西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晋中市)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未明确规定或与各省份有关规定相悖,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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