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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Admission Prospectus

第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制四年。学校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现在校生逾一万四千人。

在校生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经济困难者,可向学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申请固定或临时两种类别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章 组 织 机 构

第三章 录 取 规 则

第四条 对于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第六条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分(降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八条 学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本科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调档的、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情况好、分数高的省区。

第十条 (1)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原则是: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按照省艺术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联考成绩同分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文综(理综)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2)录取校考艺术类考生的原则是: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文综(理综)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 历 证 书

第五章 收 费 标 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电 话:0312-2165166 010-82323760

网 址:www.cuggw.com www.cuggw.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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