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主页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职业学院

  五、邮政编码:231635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政策和规定,各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3.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管理、护理等专业,原则上要求男、女考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0米、1.60米,且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矫正视力不低于4.8(镜片度数不大于600度);无口吃、听力受限、色盲、色弱、跛脚、精神疾病、心脏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等。

  七、颁发证书: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1.学费收取标准:文科类专业3500元/学年,理科类、艺术类专业3900元/学年。

  3.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1.电话:0551—62516137、62516138

  十、其他:

  2.统一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寄出录取通知书,报考的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和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凡未按学院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且又未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