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高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高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六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八条我院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
湖南省2017年招生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 | 机电一体化 | 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5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6 | 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方向) | 7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8 | 建筑工程技术 | 9 | 建设工程管理 | 10 | 工程造价 | 11 | 园林工程技术 | 12 | 环境艺术设计 | 1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4 | 会计 | 15 | 连锁经营管理 | 16 | 酒店管理 | 17 | 网络营销 | 18 | 旅游管理(智慧旅游方向) | 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UI设计、软件服务外包三个方向) | 20 | 电子商务技术 | 21 | 学前教育 | 22 | 特殊教育 | 2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4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特教生单招专业及计划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学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731—8810542088165420(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cszyedu.cn 第二十三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17年5月10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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