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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7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的校名全称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358,院校代码4718,英文名称为“ChangSha Health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大专,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招生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制度和工作方案,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院招生的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015904、0731-84015932(传真)

  学院企业QQ:800014532

  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w.cswszy.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

层次专业学制招生计划招生对象计划类型备注
专科护理3年540文、理、对口非定向 
护理(英语方向)100文、理、对口非定向 
护理(日语方向)110文、理、对口非定向 
护理(德语方向)60文、理、对口非定向 
助产110文、理、对口非定向只招女生
药学170文、理、对口非定向 
中药学110文、理、对口非定向 
药品服务与管理55文、理、对口非定向 
医学美容技术55文、理、对口非定向 
口腔医学技术55文、理、对口非定向 
眼视光技术110文、理、对口非定向 
康复治疗技术90文、理、对口非定向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55文、理、对口非定向 
临床医学220文、理、对口非定向 
口腔医学100文、理、对口非定向 
合计1940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招生的分专业计划通过湖南省考试招生信息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护理专业(英语方向)、护理专业(日语方向)、护理专业(德语方向)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杂费的收取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学杂费标准将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在本章程之前发布的招生宣传资料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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