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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所有进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加湖南省投放量695人)共计680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2100人已录取结束(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河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等23省(市、区)招生);今年学校高考统招将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数470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专业要求:空中乘务专业招收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由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具体要求及测试时间请见我校招生网页:http://www.csmzxy.com/zs/。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学校另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名称

(元/年)

专业名称

(元/年)

民政管理

28

4600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29

4600

物业管理

30

8000

婚庆服务与管理

31

3500

社会工作

32

3200

社区管理与服务

33

5500

心理咨询

34

7500

人力资源管理

35

3520

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方向)

36

3500

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健康管理方向)

37

7500

护理

38

7500

康复治疗技术

39

7500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40

7500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41

7500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

42

7500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43

7500

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方向)

44

7500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45

3850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管理方向)

46

3850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

47

3500

应用电子技术

48

3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9

3850

工业机器人技术

50

385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1

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2

32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53

7500

商务英语

  第六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王波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邮箱:mzx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csmz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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