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常熟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院校代码:1274(江苏省)、10333(教育部)、1727(艺术设计国际课程实验班)
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常熟理工学院虞山学院
办学性质:江苏省属民办本三院校
第五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512-52251131、52251136
第三章 录取规则
学业水平测试要求:报考常熟理工学院普通类本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要求达到“2B4C1合格”(即2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信息技术等级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报考常熟理工学院虞山学院普通类本科考生的2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以上。
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2、进档后的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即总分相同时,首先根据选修测试科目等级高低确定录取顺序,其次根据必须测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确定录取顺序。
4、英语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超过省平均线20分左右。日语、朝鲜语、德语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超过省平均线10分左右。
第六条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第六条 外省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第七条 外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第八条 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德语专业英语和德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朝鲜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对于非外语专业招生,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故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第十二条 各院(系)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信息。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常熟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常熟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常熟理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常熟理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 08-05
- 常熟理工学院2017年省内招生章程 08-05
- 常熟理工学院2017年省外招生章程 08-05
- 常熟理工学院2013年外省招生章程 08-05
- 常熟理工学院2014年外省招生章程 08-05
- 常熟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常熟理工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江苏省) 08-05
- 常熟理工学院2012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08-05
- 常熟理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外省)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