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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院依法自主办学,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理念: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促发展,以特色铸品牌。

  第七条 招生对象:学院2016年面向湖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十六个省(市、自 治区)招生。招收符合以上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高考的上线考生。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只招理科,其 余专业文理兼招;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限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式服务,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人?年。

  第十一条学生发证:学生毕业后发给大专毕业证书。经技能鉴定合格后,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奖学金评定:学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的奖学金。此外,学院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励基金。

  校 址: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489号

  电 话: 0731-84074167、84074297、84074121

  传 真: 0731-84074139

  名称:长沙电院招生就业处

  E-mail: 2934301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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