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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2.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办学地点:A、B校区和虎溪校区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大学

  二、组织机构

  2.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1.2013年本科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各专业、各种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3.2013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影视类各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未作来源计划(凡获得我校相关专业合格证且文考成绩合格者均可填报,我校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确定录取名单,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在各省未作来源计划院校中查询)。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和招收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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