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院教育部代码:13735(国标码)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约935.6亩。新校区占地总面积741.1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2.7万m2,总投资约7亿元。新校区一期工程投入3.5亿,并于2012年3月实现校区整体搬迁。

  学院现设有水利、材料与能源、土建、资源开发与测绘、交通运输、制造和电子信息、文化艺术等8大类,42个专业。重庆市高招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水利部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5个;市级骨干院校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市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市级在建在线开放课程5门。建有130余家紧密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个校内实训中心、69个校内实训室。开设实训课330门,实验项目1000余个,实验实训设备3300余台(套),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08多万元。有馆藏纸质图书40.5余万余册,电子图书1472.10GB,中文纸质专业期刊710种,电子专业期刊12000种。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水利、电力、建筑行业人才30000余人。

  九、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围:根据招生计划,学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海南、广西、山东、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陕西、宁夏、青海、广东、河北、湖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西、江苏25个省市实行统招。专业计划分配及有关说明,请考生在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颁发的招考计划书上查询。

  1.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1)考生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3)符合国家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批准投档的考生,学校对所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5)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三、奖贷学金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十四、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十五、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电气、机电、电子类专业咨询:徐老师:023-49841912

  市政类专业咨询:赵老师:023-49802232

  1.院办电话:023-49838181

  3.学校网址:www.cqsdzy.com

  5.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周老师 高老师、李老师

  十七、特别提醒: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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