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MedicalUniversity)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631(国际码)
邮政编码:400016学校网址:http://www.cqmu.edu.cn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cqmu.edu.cn。
二、录取原则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
4.投向各省的七年制本硕连读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6.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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