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开设了22个专业,其中包括5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3个重庆市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专业以及3个市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项目建设专业,7个在建重庆市骨干专业。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智能变电站仿真运行与培训中心、电气仿真实训中心、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实训基地、火电厂(涵盖1000MW、 600MW、300MW等所有类型机组)仿真中心、FCS组态与维护实训室等79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开放式实训基地,131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拥有2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主管部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九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十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
第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内一等奖学金50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35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6)校内优秀贫困生奖学金75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
第十四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②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招生监督机制
第七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十九条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
E-mail: cqdzzsc@126.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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