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2014年招生章...
一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4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三 教育部代码:12756。
五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七 办学许可证号:150022410000161
九 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十 报考条件: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三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 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金、“绿色通道”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同时,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学生在校期间有退(转)学情况出现的,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需清楚填写联系方式,特别在录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网址:http://www.cqcmxy.com
咨询电话:023-45615877、45612381、45612385 传真:023-45615888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2014年招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