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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成都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成都医学院(13705)

  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天回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五、录取规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部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投档比例为1:1。

  4、将江苏省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一定分值,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上折算分值后,进行排序录取。A+折算分为10分,A、B+、B、C+、C折算分依次减少1分。

  6、我校对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在录取时以加分或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8、各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10、根据专业今后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不歧视残疾考生,但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肢体残疾的考生慎报我校相关专业。

  1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身体状况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生奖励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多种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等资助项目。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德、智、体合格,达到培养要求,准予毕业,由成都医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440元,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920元,其他专业(含本专科)均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学校地址:天回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601号 邮编:610083

  招生科电话:028-62739988 028-62739200(传真)

  学校网址:http:// wwwNa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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