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英语(中外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英语、商务英语、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日语、俄语、朝鲜语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无特别要求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1.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3.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
5.文史、理工类专业:吉林省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其它省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CC 。会计学、金融学专业要求数学成绩60分以上。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联系人:李老师、关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
-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2年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