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学院概况
二、学院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三、办学类别:独立学院
五、校址及网址:
学院网址:www.chcedu.cn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是我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我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和学生管理方面的情况;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工作;根据我院发展实际,教务处确定招生专业,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各省分专业计划的制定以各地人才需求情况、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学生就业情况等为依据,招生就业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具体计划情况见附表)。
第九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四川省按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其他省份按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综合考量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予以安排录取专业。在录取原则下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对江苏省考生进档后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体育、艺术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招收的非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二、文化成绩认定:
三、专业成绩认定:
四、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专业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四川省具体折算公式即为专业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乘以7.5乘以40%与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乘以60%之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将结合当地招办要求参照四川省折算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为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我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凡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故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一律不予退档。
第十九条 我院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法规,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等,我院严格按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我院网址为www.chcedu.cn,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我院有关招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咨询电话:(028)87979220、87979100、87979300
网络咨询:(QQ方式)2822577056 1725768109
官方微博: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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